REACH是欧盟法规《化学品的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》(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, Evaluation,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)的简称,是欧盟建立的,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。而REACH检测的SVHC清单截止到2019年1月15日为197项,由于数量过多就不一一列举了。
为什么要进行SVHC通报
欧盟对境内流通产品执行REACH法规。欧盟境内产品必须履行REACH法规的各项义务,才能合法生产或进口。各国针对REACH法规立法通过了严厉的监管和惩罚措施,欧盟海关可进行REACH符合性审查,若违反REACH法规,将面临产品召回、罚款甚至监禁。
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为SVHC清单,REACH法规规定,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高度关注物质(SVHC),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通报:
●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**过1t/y/生产商或进口商;
● 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以质量分数计**过0.1%的浓度。
谁需要进行SVHC通报
● 欧盟制造商
● 欧盟进口商
● 非欧盟生产商(必须委托一代表OR进行)
SVHC是指高度关注物质,欧盟化学品管理局每年会向欧盟执法机构收集两至三次SVHC的信息,各国执法机构按照REACH法规规定提交提案,随后展开公开评议。公开评议结束后,欧盟成员国**参考评议结果进行研究讨论,ECHA将确定较终将哪些物质纳入“候选清单”。 “候选清单”中的物质即为SVHC候选物质。针对SVHC候选物质,企业需满足针对物品的告知、通报等要求。